洛宁县享受优惠普通住宅标准执行的是2012年政策,2800元/平方,根据洛政办【2020】44号文件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阳市 税务局的意见,需制定本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不知什么时间能落实文件精神制定标准向社会公布执行?盼回音!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9-30 18:34:40
关于“洛宁普通住宅标准如何调整”问题的回复:
网友你好,此问题已转交县住建局和县税务局,目前还处于商讨阶段,待方案出台后会予以公布!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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