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委等各级领导你们好,我是在今年6月份开始在洛阳看房,最终在7月份定到了开元壹号五期52号楼的一栋房子,按照开发商要求于7.5号准时缴纳了首付款45.1万,然后开发商开始推脱签订购房合同,负责我们购房的置业顾问告诉我是房管局网络不通,不能签订购房合同,我本人又想洛阳房管局打电话确认得到答案是房管局网络正常,我才意识到我上当受骗了,于是我在7.21号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在我的一直催促下,置业顾问在8.10号前帮我办理了地产退房退订审批表,并且她告诉我8月份肯定能退还首付款,我老公在87月中旬正好因为老家发生事情急需用钱,向朋友高息贷款30万等到月底首付款回来进行还款,结果9.1号仍旧没有退款,开发商让一个叫田经理和我沟通,说是公司需要走流程安排打款,要等到国庆节前才能退款,没有办法我老公于9.2号去售楼处沟通仍旧未果,经过漫长的等待和推脱以及贷款的高额利息我们家庭已经承受不了,近期我们也是矛盾不断也闹起了离婚,结果在9.21号开发商一个陈女士打电话说由于公司财务紧张退款 需要等到国庆节后才能办理,我这次彻底明白了,这样下去开发商肯定不会给我们首付款的,期间我和市长热线以及房管局打电话一直未果,我现在已经疲惫不堪,伤心绝望,甚至在自己无助的环境下想通过极端来要回属于自己的首付款,来保证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行,可是我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等着我去抚养,我想说在洛阳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难道非要悲剧上演你们才能后知后觉吗?难道在作为河南的一个普通小老百姓想要生存都如此之难吗?最后我请求青天大老爷介入此事,还我公道!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9-25 16:33:26
发帖人的诉求已告知开发企业,并再次督促其尽快为发帖人进行退款。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