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在洛阳亨诚标志汽车有限公司(当时地址在龙门大道)购买汽车一辆,贷款车要求贷款期间必须在他们店里买保险(贷款三年),交续保押金3000元。承诺第三年买保险时可以抵保险费,当时本人同意并缴纳续保押金3000元,开了收据。到2019年11月24日去买保险时(地址已搬至洛阳众德惠汽车城),店方保险销售员要求先买完全险再退续保押金,续保押金不能抵保险费!!!让我先把收据交了,留下姓名和卡号,最迟三个月到账。再次相信他们,中间不断催问办到什么地步了,店方已各种理由推脱,到目前为止店方回复:续保押金退不了,只能转售后作为维修金,只能维修,别的什么都用不了!所谓押金就是双方都遵守约定,履行义务后到期无条件返还。他们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老百姓挣钱不容易,我只想退回我的续保押金!!打12315维权,说是归商务局管,恳请相关部门处理!谢谢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0-09-11 17:59:41
网友:您好!根据2020年7月20日印发的《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等5个方案的通知》(洛办〔2020〕16号)中的《洛阳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整合原商务等9个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县两级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整合原商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电话平台资源,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统一运行平台,更好地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商务部门不再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建议您向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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