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建业龙城御园26号楼业主,最近我家发生厨房公共落水管漏水事情,由于一开始原因无法查明, 我家和物业首先划分了责任,达成了协议,本人有各方同意协议的证明和协商录音。 现在原因已经查明,物业经理高碧雅却要反水。事情经过物业十分清楚,物业经理一手处理的,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希望各位领导敦促物业经理以身作则,解决我家的事情。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9-08 18:09:48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查,该业主装修时把管子砌砖包起来,且未留管道检修口。业主与物业签订装修协议上明确规定包封主下水管道要预留检修口,如果未预留检修口,后期拆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承担。物业打开墙体后发现只是管道的检修口脱落,业主室内主下水管道上检修口没有拧紧造成楼下漏水,非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现业主要求物业赔偿打开墙体的损失,物业认为该业主未按装修协议规定进行装修,故不对其进行赔付。该问题属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经济纠纷,已超出我单位管辖范畴建议走司法程序予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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