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阳一拖的数十户退休职工,有房改房需要办理不动产证,洛阳东方物业(洛拖改制出去的民营企业)扣着洛拖公产证,2年多一直不给洛拖,导致我们无法办理,我们到政府上访后,涧西区长安路办事处杨书记也多次帮我们协调东方物业,但东方物业阳奉阴违,承诺了杨书记7月份一定移交,却一直不予执行。东方物业是东方控股全资子公司,东方控股是混合所有制,国资委占17.97%股份。洛拖两年来多次发函并派人索取,东方物业一直不予理睬,东方物业在改制前偷偷摸摸把这些公产证的所有权人由(一拖集团)变更为(洛阳东方物业有限公司),请国资委领导为国企和退休职工做主,监督它归还洛拖。谢谢!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国宏集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洛阳东方控股有限公司前身是一拖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为一拖集团提供后勤服务。2004年8月,洛阳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改制为国有和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公司,国宏集团下属国资公司持有17.97%的股权。洛阳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东方控股公司100%全资子公司,与东方控股交叉持股,因此该事项应由东方物业全权负责。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国资公司作为参股单位已于8月5日下午组织专人先后与东方控股和东方物业公司沟通,了解该事项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工作。东方物业公司原系一拖集团公司房改业务承办单位,后因业务调整,该项业务由一拖集团另设业务部门承办。但因东方物业公司与一拖集团业务部门移交工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出现多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在沟通过程中,东方物业表示将积极与一拖集团协商移交相关事项,争取早日出台移交方案,待双方移交工作完成后,由一拖集团有关业务部门统一处理遗留问题。 下一步国宏集团将安排国资公司加强与东方控股、东方物业公司的沟通交流,了解移交进度,关注该事项后续化解工作。
感谢国宏集团的重视和国资公司对后续进度的监督!从8月5日至今东方物业对一拖集团的协商毫无行动,恳请国宏集团安排东方物业与一拖集团业务部门见面会谈,彻底解决此事。谢谢!
回复部门:国宏集团 2020-08-31 11:54:02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国宏集团高度重视,安排国宏集团下属国资公司,组织东方控股、一拖服务中心(现负责一拖集团房改相关工作)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推进移交工作。会上向一拖服务中心、东方控股说明了相关问题,希望各方能够本着以人为本,解决问题,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提出可行措施;东方控股也提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困难;一拖服务中心表示将积极向一拖集团反映相关问题,加快工作推进。
下一步国宏集团将督促国资公司,将根据会议沟通情况,加强与一拖服务中心、东方控股沟通,积极关注移交进程,跟进了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