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创业路蓝泊湾,最近交警贴罚单很频繁,今天下班在小区附近转了十几分钟也没有找到停车的位置,你们不能只是贴罚单就完事儿,是不是也替老百姓考虑考虑,建一些公共停车场,路边设置临时停车位,或者干脆限购汽车吧,下班就在门口转圈圈,无处停车,连家也回不了,这生活能有幸福感吗?希望政府部门替老百姓办点实事,不要总是罚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31 10:46: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部门统筹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公安部门无权规划停车泊位,若您有什么疑问,可向市城管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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