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9-02 18:03:01
网友您好:
据我局调查,占地单位为洛阳惠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该项目属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该地块于2011年1月20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实施2007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的的批复》(豫政土【2011】1047号)批准转用并征收; 2019年11月7日洛阳惠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取得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豫(2019)洛阳市不动产权00073423号)。目前,正在办理规划建设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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