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下午3点50分左右,嵩山路芳华路口东,一辆天青色大阳电动汽车(牌照:洛A6567电),在慢车道上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左转弯。路口两名执勤交警视而不见,放任大阳电动汽车逆向违法行驶。
该大阳电动汽车本来停在嵩山路芳华路口东的慢车道上,头向东停着。本来要拐到嵩山路上,只要直行,在前面掉头,再行驶到左转车道,绿灯亮了就可以走了。我相信,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都应该如此。可荒唐的是,该电动车女司机支开车后面的老人,直接在慢车道掉头,逆向行驶左转到嵩山路上。当别人指出其女司机错误行驶路线后,还恼羞成怒,口出狂言,嚣张跋扈。在路口两位交警的眼皮子底下,逆行左转,扬长而去。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洛阳的交通秩序如此之乱???
依我看此事件很好的反应出来两个问题:
第一,该女司机目无法纪,视交通法规如粪土,开车靠自己的情绪,嚣张的很!她代表了蔑视交通法规的一类人,她们是这个城市秩序的严重破坏者,是坏事情的典型代表。理应收到严厉惩罚!
第二,执法者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尸位素餐。洛阳市公安系统多次举行誓师大会,说要严格管理交通秩序,严厉惩处违法者!报纸媒体上说的是震天响,可基层民警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我看这是拆自己系统的台!是灯下黑!这两位执勤人员要不要受到处分?
洛阳的发展要各行各业的人共同奋斗,洛阳的社会秩序要每个人都真心维护。群众肆意横行,目无法纪;执法者违法不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试问,这交通法规谁还会遵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31 09:05: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辖区长春路交巡大队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核实,照片中两位为施工单位聘用的保通人员,不是执勤交警警。就此问题,长春路交巡大队已告知保通公司负责人,希望能加强人员上岗责任心培养,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你谅解。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