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建立公共资源建设定期保护机制,比如城市道路绿化,等各项政府性投资,特别是超过一定金额的投资,现在对于洛阳河南中国都有普遍的现象,刚建设好的设施很快就拆除重建,或者破坏再重新设计,对于这种现象第一劳命伤财,第二有所政府形象,第三浪费不可再生资源第四破坏坏境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
每一个地方尤其是建设地方都有专职设计规划机构,既然规划通过设计通过,为何短时间内变更,是设计不合理还是规划出问题,倒查机制哪里出的问题要负责,承担责任…,第二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付使用5-10年等一定时间内不得重建破除故意损坏,3属于质量问题要再网上施工现场社区等主要场所进行曝光让老百姓知道为何重建,对承建单位的处罚要公示,越是有关系的建设单位,承建的设施拆除的越快,因为拆除了就没有后果只有维护费都赚到口袋的钱,越是有关系的机构单位部门,这样的乱象越多,因为都知道不建设就没有经费,没有经费就没有好处费,这是每一位成年公民都知道的中国政府行为常识建议进行改善做出洛阳榜样洛阳软实力影响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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