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优惠券本来是洛阳市政府为刺激消费惠民的好事,但奈何每样商品只能选一次,强制消费指定商品,同时大部分商品都是不知名品牌,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权益。
政府既然花钱让利消费者,为何消费只能消费这几种商品?商品商家如何选择?有没有违规问题?政府是不是按原价买单?究竟谁获利了?
请予以公示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0-08-07 18:14:39
网友:您好!购车补助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是为了在促进汽车消费的同时带动二次消费。此次购车补助消费券所有产品都是经过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后定的产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工作人员已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您满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