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
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但是,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户政大厅,7号窗口工作人员,张某,过于肥胖,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严重怀疑其录取过程,望领导彻查此事。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07 17:56:08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您反映的工作人员是因为后期原因导致发胖。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