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公安局及各交巡大队能够明确优驾容错适用的区域范围,7月1日发布的政策太含糊,并不能让广大群众清晰了解。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05 15:24: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交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门面担当“,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为尽快还路于民,还净于民,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密度、力度,及时处置车辆乱停放现象。良好的交通秩序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建议您停放车辆时换位思考,到正规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合理停放您的爱车。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