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08-03 15:56: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教体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第四批:有户无房)。当同一顺序的学生超过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房户不在同一行政区时,由房产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入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