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29日已经施工了6天了,小区现场也有自称是办事处和社区的人员在,可是问什么均以需汇报上级领导为由推脱。既然是市政工程理应有相关批复手续,为何不能及时出示? 如果有工程报备相关手续,办事处完全可以直接出示相关市政规划实施批复。现在这样答复,是有什么原因在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7-30 10:32: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收悉, 由于市政工程建滨南路打通,为了保证保证居民的出行方便、停车问题,已和洛铜协调从洛铜厂区修路供居民出行,还有几处停车场供居民停车。此诉求属于涧滨南路打通工程,我办已上报涧滨南路打通工程指挥,并找到施工方,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