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昌路231号兴苑小区业主,系2017年购得该小区二手房,并自己清理建筑垃圾开发出房屋所在楼下地面地一个停车位,一直停放至今年3月,开始经常有小区物业(洛铜嘉苑物业)不经通知任意指派其他车辆长期停放(3月发生了一次,对方车辆恶意停放半个月,至4月初物业解决完毕并缴费,对方最终挪走;今天7月27日又发生了一次,对方称是物业同意停放的,并不肯挪走),物业明知是我个人一直在停,并且屡次这样瞎管理乱管理,给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并对邻里关系造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小区内经常发生除我个人之外与小区发生激烈争吵的事情;请有关部门了解,并给予妥善解决。投诉兴苑小区的洛铜嘉苑物业胥经理,以小区当做自己的个人地盘,瞎管理乱管理,长此以往人为地制造邻里矛盾,将对小区的整体和谐安全造成可能极其严重的影响。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7-28 10:56: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诉求人属临时停车,临时停车360元,固定6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2018)3号文件核定收取,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