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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位于嵩县财政局家属院,在正常缴纳水电费的情况下被嵩县财政局强行断电!因我另居别处,此处房屋长期空置,多年一直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从不欠费。因房屋长期无人居住,2019年以来与财政局协商希望适当减少空调维护费用,多次无果,财政局于约2019年夏天切断我家电源至今!我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明文规定维护居民用水用电权利,严格禁止随意停水停电,嵩县财政局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请政府帮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尽快恢复我位于嵩县财政局住宅的供电,保证我的用电权利!
嵩县 断电 用电 缴纳 条例 房屋 权利 维护 维护费用 欠费
回复部门:嵩县 2020-07-31 09:28:00
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应为涉法涉诉问题。您所述的违规侵犯个人相应权利的,是需要您本人进行上诉,通过我县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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