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昨天的百姓呼声中的回复,我提出一点质疑,按照您说的,在2015年以前,村两委按照实际困难对村里大龄青年化了宅基地,那我想说,我家一家4口均为本村合法居民,并且这是我唯一的住房(领导可以去调查)并且这个住房向村交了所谓的宅基地钱3万元(收数据为证)和建房款合计15万元(有收据),本人今年40岁,大孩子13岁,女儿6,这符合大龄青年标准码,多年漂泊,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2014年终于住上了新房。几天前被一纸通知被告知违建。在收到违建通知前,没任何工作人员摸排了解实际情况和沟通,就这样强制的定性,这是什么行为?在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各部委下发的对违法征地拆迁的紧急通知中,领导们有没有去贯彻落实,对于这种不公平的强制行为符合国情国法吗?
回复部门:龙门园区管委会 2020-07-15 10:26:32
网友您好,《龙门园区郜庄社区整体改造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经过“4+2”工作法议定,在郜庄社区范围内广泛张贴,并印制成宣传册入户发放,达到一户一册、家喻户晓,如网友在政策方面有疑问,欢迎您到龙门园区郜庄社区整体改造征迁指挥部(郜庄社区居委会院内)政策咨询组具体咨询。关于违法乱纪等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65988696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依法严厉打击。 感谢您对郜庄整体征迁改造的大力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