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0-07-08 11:15:4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了保障教育公平,根据《洛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我市《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私自违规招生的行为一律不予认可,对扰乱招生秩序的个别民办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民办学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到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也提醒各位家长切勿轻信个别民办学校的不实招生宣传,保障自身权益。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