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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偃师市的中迈夏都首府收燃气暖气开口费合法吗

    6月29日中迈交房,提出需要交纳开口费用,原因是房子是在法律成效前建成的,我想问一下这个收费合理吗

    乐洋美居 2020-06-26 评论0 浏览2036 编号 20200626180916653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0-06-28 09:18:3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2019年,偃师市出台实施《偃师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偃政办〔2019〕17号),其中第二条“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路灯、环卫、园林、消防、公共交通(不含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城市配套费不含热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我市居民如需使用天然气和集中供热仍需缴纳燃气初装费和集中供热配套费,具体标准是:
    一、燃气输配管网用户初装费(开口费)收取标准:根据偃师市物价局《关于偃师市燃气输配管网用户初装费和燃气服务价格的通知》(偃价〔2005〕33号)文件规定执行的,由偃师中裕燃气公司负责征收,居民用户初装费收取标准每户3250元,主要包含:户内设施费800元、庭院设施费1200元、市政管网费1250元。
    二、集中供热配套费收取标准:按照偃师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配套资金标准的批复》(偃价〔2008〕2号)标准执行,由供热企业负责征收。居民用户征收标准为: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标准为25元/平方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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