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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结婚证没签字

    我住孟津麻屯户口新安县老婆户口陕西,2009年在孟津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现在老婆户口从陕西往新安县签。派出所发现结婚证经办人没签字,回孟津民政局签字,民政局人说结婚证非发的,不是在户口说在地办,不给签字,但在网上可以查到,有孟津民政局章,让我们告民政局工作人员犯渎职

    ,我们只想签户口

    网友833243 2020-06-20 评论1 浏览4360 编号 20200620004225911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6-22 15:10:5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的户籍均不在孟津,属于越权行政行为。越权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越权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越权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有权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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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办成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不知道国家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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