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科大二附院晚上十点到凌晨两三点还在施工,拆除建筑噪音很大,周围有很多居民区,严重扰民。
《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0-06-11 11:28:29
网友您好:
经查,该工地正在拆迁作业,西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夜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减少噪声扰民。拆迁施工不在环保审批范围内,根据洛西环攻坚[2018]第4号文件,西工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职责分工方案,土方施工、拆迁工地责任单位属于西工区城建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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