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烟草局领导们,你们好!我是洛阳市涧西区一名市民,在6月4日早晨7点半,扫码使用哈罗单车骑行至泉舜购物广场后,将手提包落在单车前方框内,但直到8点半我才发现自己手提包丢失,正当我急于报警之时,一个陌生电话打来,自称捡到了我的手提包,我赶忙问询对方,只回答姓孔。于是我提出上门拿我的包,孔女士提供了新区烟草局的地址(钼都丽豪酒店对面),9点左右,我到达烟草局门口,孔女士从烟草局出来不仅递给我我的手提包,还送我两瓶水安慰我,正当我想进一步问询时,孔女士一溜烟走掉了,想要拿出酬金感谢或者其他感谢方式,孔女士均婉拒了,问其姓名,孔女士只回答说,自己是一名默默无闻的人,不想留名。手提包里不仅有我1700元现金,还有各类重要证件,对我十分重要!
当时孔女士带着口罩,甚至连面容都未看清,仅能看出年龄30岁左右,当时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在此,我向贵单位的这名孔女士表达我深深的谢意,也对贵单位培养出这类拾金不昧不留名的无名英雄表达诚挚的敬意!此名女士姓孔,电话182****7535,恳请贵单位转达我对孔女士的感谢,并在单位进行表扬表彰!
再次对孔女士拾金不昧不留名的精神表达我崇高的敬意!对贵单位的人才培养表达我的赞扬之情!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0-06-09 08:43:1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感谢信我单位已收悉,我们询问后会将您的感谢转达给我单位职工!!!谢谢您的关注。
网友您好,经询问,确为我单位职工,已经再次将您的谢意转达给这位同事,这位同事表示,这是她应该做的,也是份内之事。作为一个正能量的烟草青年来说也属平常之事,希望您也不用特意记挂心上,祝您一切顺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