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整村拆迁后盖的房屋(比如洛南和伊滨拆迁后盖的村民安置房)是不是都是小产权?只能住不能买卖?
2.有些村盖了不少了小区性质的房屋,有些看着相似规划(比如李楼镇潘寨东湖花园,佃庄镇东石桥的小区),有些看着没有规划(比如麻屯镇很多小区房屋),这些房屋是不是也是小产权房?
3.以上允许盖的房屋是不是都是合法的?非法的房屋有谁管理?是不是非法的盖的时候有关部门就一定制止了?盖起来的房屋国家将来还有无权力宣布"非法"进行强制拆除?买房人的权益如何保护?这些房屋如何开发票?盖房人和买房人如何给国家交税?如何非法,买房人如何要求开放商退款?开发商违法建房是否需要处罚?有关部门不及时处理违章建筑,任由建设买卖,最后因非法而拆除,造成一系列损失,该政府部门是否涉嫌玩忽职守?
4.集体土地现在有没有规划批准可以建设大产权的房屋?何时能批准?哪些土地可以申请批准?如何申请??集体土地归村民小组所有,集体土地经规划可以建设房屋后,村民小组可否自行成立开发公司自建自卖?获取收益归村民小组自行分配?
4.存在即合理,小产权如何转正?需要交哪些费用?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6-03 10:58: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小产权房尚无明确的规定。违反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违建行为,我局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问题请向房管等有关部门咨询和反映。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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