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交管部门的领导大人们请回答市民们以下几个问题:
1:买了大阳四轮,我们就是社会害虫吗?
买的时候,不说让上拍照,不说要持证上路,买之后时不时为了市政拉出来鞭尸一顿
2: 为何时不时阵痛一样大肆渲染要严查,而不是从根源解决问题,是让厂家不生产,还是让现有车辆挂牌上路?
而不是拍拍脑袋说不让上路了,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3: 不要总割市民的韭菜
几万块钱买个车,说不让上路就让上了?美其名曰可以走非机动车道,但非机动车道能走吗?
买了车,交了税,接下来不让你上路?
韭菜不能割完以后,连根拔起
4: 关于c3驾照
让持证上路,同意,请问哪里可以考?
5: 希望能彻底解决四轮电动的问题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5-29 16:22: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公安部门从未说过“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需要具备准驾资格。对于低速电动四轮车的问题,涉及该种车辆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需要市场监管、工信等多部门联合,从源头开始,规范生产和销售环节,才能从根本上治理。但公安交警部门无权禁止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的生产销售行为。
交警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并安排各执勤大队进行严管,是为了尽到交警的职责,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但是关于此类车辆的生产或销售问题,您可向工信部门或工商部门进行建议。
温馨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分为两种:一种是机动车,另一种是非机动车。目前在我市出现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从时速、质量、尺寸等方面均超出了非机动车标准,但是又属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不能登记上牌,但是由于部分市民已经购买和使用了此类车辆,并且在行驶中出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投诉,强烈要求治理。因此,洛阳交警按照民意导向,依照法律法规,从交警的职责权限出发,出台指导意见,对电动四轮车进行严格管理,遏制此类车辆的蔓延趋势,有利于城市交通形象和道路的安全畅通,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