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您的小型汽车于2020-05-24 18:08在洛阳市偃师市堤顶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此路段没有任何公告牌说明不能停车,嫩建的河堤公园不是让老百姓去散步观赏类,星期天谁不带着孩子出去转,一个公园一没告示牌,二没停车位,最主要又没发公告说明上面不能停车,现在都不知道还建公园干嘛,又满足不了节假日出行,有何意义。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0-05-27 18:31:22
网友您好,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9年7月17日,偃师市交警大队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19年7月25日起,洛河北堤堤顶路和邙山大道全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偃师市交警大队于2019年7月19日在偃师民声网发布《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洛河北堤堤顶路和邙山大道禁止车辆停放的公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