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5-26 14:29: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0年秋季取消城市区学前班的意见》(洛教基【2020】130号)精神,要求从2000年开始城市区停办,因此,童之城学前班没有办学许可证。对于该学前班的问题,我单位建议如下:一、因该机构没有资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建议家长选择有证幼儿园。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洛公通【2014】71号)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中指出:‘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机构,当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并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还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告知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督促落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活拒不整改的,辖区乡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提请上级综治部门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学生和儿童。”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教体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