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二级残疾人,现已经50多岁了,独身一人,没有住房,现享受政府低保,想通过兄弟姐妹的帮助购买一套经适房,好有一处安身之处,现咨询一下不知买房后低保会取消吗?如何取消,如何让我生活?不知我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如何才能更好的解决。希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能够切实帮我一下。谢谢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06-04 18:13:56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12号)第六章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6)二年内按揭或全款购房的。涧西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已和咨询人做好政策解释,在享受低保期间,购买房子是不符合低保政策的。
由于诉求人没有留联系方式,无法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进行政策讲解,诉求人如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涧西区民政局。涧西区民政局办公电话:0379-64823070。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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