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05-18 16:47: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获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局监察大队人员到该处进行集中治理,对商户教育劝告,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禁止在店外经营,如再发现将依照相关规定扣除店外经营物品。今后,市政监察大队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巩固治理效果,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