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0-05-11 08: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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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和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1日
hmhml 2020-05-18 08:04:38
买个房子就是为了就近上学。可就是上不了。 去了教育局也解决不了 第三类有房无户招生名额学校自己确定,学校有没有内定谁都不知道,权利都在学校,也就是说学校说了算。[老城教育局说:“教育局把控不了”]。 不公布招生信息,有没有做假房产证,户口本谁也不知道? [老城教育局说:“招生信息不可能公布的”]。[老城教育局说:“你即是查出了别的学生,你能上吗??”]。 已经报道的学生有是通过关系,拿钱进入的,还有无房无户的。对我们公平吗??? [老城教育局说:“我们一直在追求公平,但想一想这个世界能不能公平。”] 为什么不能阳光,公开、透明,公平招生??难道是我对洛教基〔2019〕144号文件理解有错误,希望相关领导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洛教基〔2019〕144号文件部分内容 阳光招生,加大服务力度 各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要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一要招生政策公开。各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二要招生录取结果公开。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并答疑家长的关切。三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自己想想吧!知道怎么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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