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五分公司司机单某,利用工作之便往洛阳至宜阳二外包车接送孩子期间到至今单某之子(李文迪)和某同学两人没有给公司交过包车费用,两年内给公司造成2万经济损失,(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在每个星期接送孩子时单某会驾驶豫CF2519车让自己孩子坐上车,车上有多个监控摄像头。领导可以调取监控录像。包车收的是多少个孩子的钱?再查一下监控上总共拉了多少个孩子?难道说这不是公车私用吗?做为一名公交公司职工这样做是不是有损公司形象,给公司和社会造成极坏影响,望领导重视起来严肃处理。(声明是包车而不是乘车不知道领导会不会袒护在说是乘车费用)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2020-05-06 09:55:26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针对您反映的关于公交公司员工公车私用的问题,我单位非常重视,由主管领导负责对此事进行调查落实,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我们已作出多次回复,如果您继续重复投诉,我们将上报网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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