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各各小区都有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但并不是每一个小区都能够尽所能力为业主提供方便。仍会有小区不同意在私人产权的停车位安装充电桩。针对这一问题能否进一步明确或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毕竟新能源汽车是一大趋势。然而市区再多的公用充电桩,也并不是都在自家小区门口,有的小区可能离的近了会方便一些,但有的小区离的会比较远,这对大部分人员来说还是不方便的,我们不能因为充个电每次再开车跑个几公里,好不容易充满了再开回去再废几公里的电量,实际上是不科学更不人性化的。公用充电桩应该是在车辆在外行驶时电量不足的情况下临时解决充电问题,并不是长期充电用设备。建议能够在私人产权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并希望相关部门尽早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为市民解决难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5-19 09:56:36
网友您好:
经查,因地下车库为机动车停放点,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易造成消防隐患,且地下车库供电负荷有限,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