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e家近期贴出告示,私自从2020年5月1日起调整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从原来的120元/辆,调整至每车200/辆。万众E家物业的做法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48条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但是像这种私自涨价,有没有征求业主同意,私自涨价的行为涉嫌违法。请求西工区发改委物价部门予以责令纠正。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0-05-09 19:35: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经查,万众一家物业公司自2015年交房以来,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费执行120元每月每年。随着设施设备和人工成本的增加,物业公司此项收费已处于亏损状态,物业公司根据周边小区地下停车收费情况,结合业主意见,将停车费调整为200元每月每车。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遇政府相关部门价格调整或管理成本上升,甲方可根据市场或政府价格进行调整。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2020年5月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