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物业进驻小区时,小区业主没有接到任何文件或通知,根本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这样进来就收费,谁给的权利?
2.擅自拆除小区的健身器材场地、绿地和车子棚(卖钢材),将地皮划为停车位违法收费,完全不顾业主的意见;
3.擅自将小区的车子棚改为门面房出租;
4.在没有任何政府行政批文和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业主的公摊面积划固定车位收费,完全不顾业主的任何意见,非常强势;
小区业主有人已经向此栏目投诉过,回复的太敷衍,这样物业行为严重侵害业主权益、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不让业主的车回家),郑州路办事处的处理方式很不作为,就是帮着物业极力向业主施压,这样的物业仅仅注册三个月左右就能强势进驻小区,后台是谁?权利这麽强大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5-08 13:45: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1、佳华怡景苑小区作为失管小区,经涧西区物业办、郑州路办事处组织,河润物业公司经过公开竞聘,获得了包括佳华怡景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权,与郑州路办事处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2017年11月1日在小区公示后,正式进驻佳华怡景苑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进驻小区后,物业公司先后投入资金,安装了小区门禁系统、车辆道闸系统、车牌识别系统、小区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正式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3、小区车辆、车位管理本就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部分。佳华小区登记车辆近300辆,实际车位136个,物业公司依照洛发改2018(3)号文件收取车位费有法可依,同时也在小区进行了公示。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由涧西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施工的工程,经过改造后在小区内建设规划车位136个,用于居民停车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