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王城大道28号申泰新世纪广场的地下停车位,从交房至今已快十年。二期在交房初曾经卖过7个无产权车位后,一直以出租形式提供车位。近两日开发商突然打电话说要出售车位,而且车位价格很高,方式非常奇特。业主们觉得奇怪,所以打听了一下。而且销售人员也证实,一期二期的车库有人防工程车位,问其能否将非人防和人防的划分告知。他们却不给答复。问是否有产权。他们很明确地说没有没产权。那么没有产权是不是就意味着是全部是人防工程?或者是说不想交税?还有人防工程车位开发商,物业,业主可以随便卖卖吗?如果不能,那么他们现在这种销售是不是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而且问销售人员:人防工程车位不是不能买卖吗?销售人员却说,法律这块存在漏洞!这是几个意思,钻法律空子吗?还有就是他们也说了这个没有产权证,其实花高价相当于是买了个长期的租赁合同,而且我们还的交管理费。是高价租车位已经很不合理了,为什么还要交管理费?再问及看一下车位合同或者协议时,被告知现在看不了,购买后才可打印出来,还说听说卖方是物业,物业可以买卖车位吗?这些事就得让人深思了。而且听在交房时购买车位的业主说:花高价买的车位至今也只是收据一张,连个协议合同都没有,更别说发票了。不管业主是买还是租,我们想要清楚车位性质还有产权问题。这是我们业主最基本的保障。而且你这出售价格得公示,要有有关部门的核查。不能说开发商要多少我们就给多少。大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公正的对待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0-04-23 15:29:44
网友您好,经调查申泰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人防工程,没有人防车位,车位产权办理等事宜请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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