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7月份报考驾照,目前要考科目三,用交管12123查出来未交费的只有一项科目三考试费用150元(并没有显示科目三补考费用75元那一项),误以为是我用交管12123查出来未交费的只有一项科目三考试费用150?元(并没有显示补考费用75元那一项),误以为是补考费就缴纳了,后来被告知本人所缴纳的不是补考费,补考费要另外交,这个是属于交重复的考试费用,而且不能退还。
洛阳驾管所给出回复是先登记资料后续等待处理,据说有的人等了一年还没有等到消息,要发展副中心城市的洛阳连这点事情也处理不好吗?因为交管12123系统漏洞问题学员受害造成个人经济损失。不知道什么流程需要批示一年多还不能退还。人民群众的钱财原来这么好坑!!!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4-20 16:49: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洛财非税【2018】4号文件《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管理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退费工作,因您所交的考试费已经进入国库,我们会将您的退费申请提交至上级部门,目前上级部门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退费流程,市财政局尚无相关回复,一旦有消息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到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洛阳交警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