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骑电动车去南昌路丹尼斯购物,将电动车停放在南昌路丹尼斯门口的公共区域内。停车前没有看到区域内有收费公示牌,没有管理人员前来收费。大约半小时之后,从丹尼斯购物结束准备骑车回家,一位老大爷站在车后,阻止我推车。并让我交纳1元钱的停车费。当时我没有看到在公共区域内有停车收费的告示牌,在大爷的指导下我看到法桐上面写着“停车收费1元”的字样。在此期间,一位大娘上前让我交钱。我看到还有其他的顾客在购物后纷纷向两位老人付“停车费”。之后在付完“停车费”以后才被允许离开。最后我向老人索要增值税发票并离开。事后我想问一下涧西区的相关部门。1.南昌路丹尼斯门口的人行道是否有自行车停车区的收费项目。2.增值税发票上的“洛阳市前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怎样的公司,是否具有收费的权利。3.如果丹尼斯门口的人行道是公共区域,那么收费的老人是否有虚开增值税的问题。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4-10 16:30: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南昌路丹尼斯外围停放机动车收费现象,南昌办执法大队多次到该地方进行现场治理,对个人私自设置的停车收费牌进行了没收,而后我们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出现私自收费现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涧西区南昌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