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残联 2020-03-25 17:02:44
市残联接到110联动投诉后,积极与诉求人联系,该单位是涧西区企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残联及时与涧西区残联进行了沟通,要求涧西区残联尽快核实处理,经过涧西区残联的了解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4年至今该公司残保金含滞纳金共计15000多元。涧西区残联每年度都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省、市政府令及市残联与税务部门联合下发的年审暨残保金征收公告通知辖区用人单位,该公司却一直没有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年度审核也没有及时缴纳残保金,区残联按照省、市政府令和上级残联有关要求,对没有按时参加年审的企业按照税局提供的信息进行上传。2015年,区残联按照税务部门的信息对该单位进行审核上传职工人数10人×711.76元,合计残保金7117.6元,截止目前滞纳金为7117.6元。由于该公司没有按照法定义务进行年审和缴纳残保金造成异常原因应由该公司承担,区残联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省、市政府令及残保金征收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属于正常的业务工作。鉴于该公司提出的种种困难和公司注销不了的具体情况,待省残联的有关具体政策调整和出台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该公司表示理解和支持,对残联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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