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15】79号《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 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从网上查到了琼人社发〔2018〕279 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规定小学幼儿园的高级职称的比例是百分之5至8,中级职称的比例是百分之35至40。但是,查不到河南省人社厅的相关指导意见。请问,我省我市规定的幼儿园的高级和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是多少?文件名称及编号是多少?以便查看下载。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4-02 15: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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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政策文件栏目查询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联合印发的豫人社〔2019〕 16号文件。联系电话:699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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