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因为发热去河科大一附院就诊,被院方强制留观,本来是感冒发烧,却被通知说应政策要求强制性住院,到21号已经产生2800多元的费用,后续费用还在继续产生,对于我这种家庭来说实在承受不了了, 在这疫情期间,因为家庭没有了收入,房贷和小孩的奶粉钱本就难以为继,突然因为感冒发烧产生的住院费用更是承受不起,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解决。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02-25 11:53:14
网友:
您好,目前国家及省级医疗保障、财政、卫健部门仅对确诊(疑似)患者出台倾斜性保障政策,未对发热患者医学留观、住院制定倾斜性保障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发热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留观或住院治疗的,其住院期间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已按照我市普通住院保障政策进行报销,如遇上级调整政策,我局将严格执行新的保障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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