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门高铁站(尤其是伊洛路与长兴街路口附近)经常有很多的非法(红色)三轮车沿路载人拉客,这一现象对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游客及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维护我们洛阳的良好形象,建议贵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此做出严厉整顿为盼!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0-01-22 15:44:14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交通事业的支持与关心,据执法局反馈: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而交通运输部门目前执行的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从事载客运输使用的运输工具限定为载客汽车,没有规定可以适用于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人力车、拖拉机等非汽车类交通工具从事载客经营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条款。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则允许”的法学理论原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营运为由,对三轮车等运输工具载客运输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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