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到洛阳中州路博爱眼科医院办理配镜卡一张,根据当时活动充值1000送200 卡余额1200元整!截止2020年1月14日,总共消费3次,下附图片明细,最后一次2019年8月7日消费194元配镜片,今天到医院复查,由于配镜卡丢失,到医院查询,结果收费处告知2019年8月7日消费568元,到配镜处查询当日消费194元!注:配镜卡只能用于配镜处消费!收费处和配镜处人员还互相推脱,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么大一个医院,收费为何如此混乱,消费明细为何查询不到?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0-01-14 16:24:11
接到网友对博爱眼科医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张**(诉求人孩子)于2017年7月9日在博爱眼科医院参加配镜活动(充值1000元送200元),并在7月9日当天消费636元,卡上余额564元,2019年8月7日第二次消费194元,由于该院于2018年更换医院系统,所以2019年8月7日给张**更换了一张新的配镜卡,卡中余额为370元。2020年1月14日张**再次来医院消费,由于患者就诊卡丢失,当时由于系统更换及病人提供的信息不全,未能从系统中查出那张遗失的配镜卡余额,院方留下患者家属电话,请患者及家属耐心等待,院方会尽快解决。之后院方与软件工程师联系从后台进行查询, 于2020年1月16日在工程师的帮助下找到了遗失卡的信息和余额,窗口办事人员及时与患者取得联系,并作出解释说明。
1月16日上午,院主管领导与诉求人联系说明情况,让其抽时间来医院再补办新卡,诉求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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