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买卖双方经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注明该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证正在分割办理中,实际2018年8月该土地已分割完毕,2019月8月中介通知双方到达市民之家进行过户,到达市民之家工作人员告知需准备相关材料的清单一份,并告知需提交相关材料后审核并洛阳日报公示后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并审核通过后对该房屋进行税费计算并缴纳,因手续不齐全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办理时间合同有约定时效,买卖双方发生争执,卖方并指责买房不缴纳税费才不能完成过户手续,请问领导,是办理合法手续后在缴费,还是先缴费在办理合法手续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13 10:04:09
申请人到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待资料审核并在《洛阳日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洛政〔2017〕38号)文件出让金标准与申请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人按照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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