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1-03 11:33: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9]17号)和《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2号文件)规定: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要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我局对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高度重视,每月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优先安排、优先发放,确保每月10日前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民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