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那么多人投诉、质疑交警龙门大队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作为一名资深受害者,我也来说几句,因为我家在汝州,我就经常在洛阳到汝州之间穿梭,所以深受龙门大队交警牛气哄哄执法的伤害,姓高的交警不许我们问他的执法依据,也不许我们拍照,态度非常凶狠,我们如果不收起手机估计手机就被摔了, 人就会被带走……我也曾经投诉到他们领导处,但却被他们领导挖苦讽刺训斥一番,我也是害怕了……其实他们作为执法者,法律常识和遵法守法的观念却是非常淡薄的,有些甚至是错的,在他们眼里,路上的事就是我交警说了算,你老百姓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否则我就给你扣帽子说你“挑衅、威胁、煽动”,然后就可以给你进行强制措施将你拘留起来……所以我很害怕,今天在《百姓呼声》这个平台上给龙门交警大队普普法。也请网民、市交警大队的领导看看龙门大队都违反了什么法律: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0条规定,年审前处理完当年所有违章就可以,没说违章一次就必须立即处理一次,否则交警就在路上拦住逼迫强行缴费。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处理违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交警没有强制权,。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5条规定,交警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规定:群众可以拍摄交警执法,交警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最可气的是,明显的下属执法犯法,但是龙门大队的领导就是袒护包庇,对投诉举报的群众横加指责,挖苦讽刺训斥……我们要求洛阳市交警支队纪委严肃处理违法民警和袒护他们的龙门大队领导。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1-02 16:49: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对存在多起违法的机动车进行拦查处置的情况说明》一文洛阳交警已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具体内容可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IZIu8YfaoljkL5E9Y39tuA。
一、依据和目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为了及时清除交通安全隐患,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依法依规行驶、安全驾驶意识,方便群众交管业务办理,我市对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进行拦查并依法处理。
二、操作程序
因机动车有假套牌、未审验、多次交通违法等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以下简称集成平台)系统自动进行预警,并提示执勤民警进行拦查处置,达到清理隐患的目的。
三、申诉渠道
您如果对我们的拦查行为有异议,可以在60日内向交警支队法制科(xx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日内向XXX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不及时履行处罚,所引起的后果由您负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