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洛阳农商银行牵头让帮忙做个内部置换,中间还牵扯几个领导,因为对方有一套房子抵押要拍卖走流程,但是贷款已经到期,就置换到我公司名下承载一下,跟我说的各种天花乱坠,现在这笔贷款是在我公司名下,已经过了几年了还没有解决,各种推脱,已经影响到了我个人,银行一直不给正面回复。我就想问下 这一笔贷款怎么可以同时下放到两个人的名下,我公司也没有见到这笔贷款。找银行的领导就是各种推脱,难不成现在的领导们都是无利不起早么?银行的问题为什么要让我们来承担责任,我的损失找谁来赔付?这样的操作是违规行为么?现在去银行找他们要当初签的合同也各种推脱着不给,当事人都躲着,银行领导也躲着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19-12-27 17:46:01
您好,1.就贷款赔偿问题:联系该行要求双方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不能达成一致,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就违法违规问题:请依法定途径拿信访材料来分局进行立项,如不方便过来可邮寄信访材料(其中应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本人签字+手印)进行立项,我分局的邮寄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2号。感谢您对银保监局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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