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年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瀛洲路办事处对老百姓严格实施条例,本无可厚非,如果老百姓根本没问题,却被办事处以莫须有的方式阻挠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而该条例对瀛洲路办事处约束的规定视而不见,自己对被人“严格”,对自己约束的条款只字不提,或则故意违反!为物业公司利益撑腰,漠视群众的合法权益,这种想法和做法要不得!时刻想到法律想到自己为人民服务职责!东方红汇景城业委会的问题应该顺利解决!不要继续制造各种理由作为借口,来阻碍合理合法合情的业委会的成立!对于是不是按时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不要装糊涂,此问题市物业办,已有明确的答复!难道真到需要司法的介入,才能解决问题这个“莫须有”?!希望今后类似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不要再出现!对小区物业公司也该尽到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按前期服务协议》来阻止物业公司强行用公告来侵犯属于全体业主的面车位!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9-12-17 08:58:36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查看并向物业了解,汇景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事宜,青岛南路社区严格按相关条例进行。
瀛洲街道办事处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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