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我家老人是个文盲,去补办一个证,你们非让他自己写,而且还不可以让我手把手教,问你们不会写怎么办,工作人员说可以录像,录像自己手机和你们工作人员的手机都不可以,让我找工作人员给我说的电话的那个人办理,200一次这样合理吗?补办一个证为什么那么难!从早上办理到下午四点钟,而且工作态度还那么差,请有关部门的领导重视,这样的工作态度是为人民服务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12-11 14:38:4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问题的解读第四条规定:“对于当事人不会写字或者没有手指的,婚姻登记员不得代签,也不得由婚姻登记的另一方当事人代签。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以只按指纹。当事人没有手指的,可以只签名。婚姻登记员在适当位置注明无签名或无指纹的原因,由当事人阅后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确认无误签名或按指纹。当事人为文盲不能书写“上述内容已阅无误”的,婚姻登记员在询问内容中增加宣读内容的条款。上述情况登记过程要全程录像,并刻制光盘存档”。 当事人声称有工作人员给说电话的那个人可以录像,经调查,当事人询问工作人员何处寻找录像,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当事人为其提供了录像人员的联系方式,由当事人自行联系。录像收费多少系当事人与录像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行为,与工作人员无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禁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提供商业行为的联系方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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