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咨询燃气公司,被告知普通用户的采暖平价气补贴政策11月14日已实施,而政府补贴的双替代用户,发改委始终未下发实施通知,还请告知具体实施日期。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按照省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03号)文件明确说明,供暖期“双替代”用户取暖电量、气量,暂按第一档阶梯电价、气价执行,取暖以外的电量气量,计入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气价。 我市供暖期从11月15日开始。
具体怎样实施方案细则来保障方案中的供暖期“双替代”用户取暖气量,暂按第一档阶梯气价执行。咨询燃气公司电话95158,并无具体实施方案。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2-04 14:33:14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取暖气量按照第一档阶梯气价执行是明确表述在省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03号)文件中,原文为“供暖期“双替代”用户取暖电量、气量,暂按第一档阶梯电价、气价执行,取暖以外的电量气量,计入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气价。”我市也在市级“双替代”实施方案中相应表述,并已要求市城燃公司具体执行。您如果符合该政策而未能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可向所在县(区)发改委投诉,县(区)发改委将协调并逐级上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