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下发的2018年3号文件第五条,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龙升物业公司根据此条款提升停车收费,地面车位费50元/辆/月,停车费100元/辆/月…请问贵部门小区地面共用场地和道路停车是否能收取停车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么?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12-03 18:19: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龙升物业自2019年6月接管东涧沟安置小区后,东涧沟社区委员会与龙升物业约定物业费为1.25/平方米,但物业公司扔按1元/平方米收取。为了缓解小区长期停车压力,合理利用有限的车位资源,按照洛阳市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周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主要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和小区内外停车场秩序的管理,东涧沟社区委员会将监督物业停车费的使用去向,共同维护好全体业主基本利益。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12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