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8日、11日和12日共5次分别到偃师市税务局高龙税务所服务大厅为我妻子开具一张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证明。该所一名中年女性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工作作风蛮横,态度不好。前三次说是全省系统升级,无法开具。第四次说是需本人到场,不能代替。第五次是电脑有故障,无法上网不会开具缴费证明,何时能开也不给明确的说法。好在我居住处距税所不远,跑几趟不算什么,可居住在几公里外的居民为开一张缴费证明能天天跑来跑去吗?
我按政策缴纳费用,税所为我出具缴费证明实属应该。我与工作人员无冤无仇,为何难为我、折腾我?开具一张缴费证明就这么难吗?
高龙税务所个别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意识淡薄,官僚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态度敷衍。
希望高龙税务所领导对其个别工作人员加强行业自律、职业道德教育,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摒弃傲慢蛮横作风,做到既能为国聚财,又能为民服务。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11-26 14:56:41
网友您好,经查,您于2019年10月28日到偃师市税务局高龙服务点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当时正值全国税务系统升级(10月24日到28日)。11月1日,全系统进行防伪税控系统升级。11月8日,您到高龙镇税务所办理代开业务。开户业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或者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才能办理,由于您仅携带被代理人身份证,因此,无法办理。11月12日,发票税控系统异常、操作不稳定,无法开展代开业务。对前一阶段因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和服务态度问题,我们已责令偃师市税务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尽快与您联系办理业务。真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